
人才服务
技能认定报名及结果查询流程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自愿报名,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微信内搜索并关注“天津港湾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点击下方“服务项目”-选择“技能认定”,页面内选择对应工种的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后点击选择申报等级,并按照要求填写或上传相关信息,要求如下:
(1)首次使用本平台申报,需在公众号内绑定本人微信号,此微信号也将用于个人后续认定流程以及职业技能档案;
(2)个人照片需上传电子版近期免冠两寸白底证件照(用于个人职业技能档案和技能等级证书),并保证照片清晰、端正;
(3)如取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且符合申报情况的,须对应上传学历证书原件照片作为佐证材料;
(4)申报晋级人员须上传现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照片(可显示工种、证书号及颁证日期);
(5)申报人员应密切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关注初报与审核的截止日期,及时确认申报信息通过状态或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注:工种认定标准、实操方案等材料,申报人员可在平台内“个人中心”-“认定资料”板块下载阅读学习。
2.单位审核推荐
各申报人员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以各公司账号登陆“天津港湾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管理平台,根据“认定申报条件”审核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验证真实性,同时结合含安全生产、个人工作表现、劳动态度等方面情况进行业绩评定的结果确认申报资格,审核未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技能认定,并在管理平台将其报名信息退回;材料不全、有误者,可将信息退回个人修改复审;审核无误者,确认提交至认定中心审核。
注:(1)各单位只负责本单位劳动关系所属员工的审核、报名工作(劳务发展公司下属技能人员由其对应益港、盛港、宏港、海服等公司负责审核、报名);
(2)系统所示报名结束时间为职工初次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审核结束时间为认定中心最后接收复审申报信息时间,其中包含认定中心及各单位人事部门退回个人进行材料修改、复审时间。
3.认定中心审核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不符合条件或材料存在问题者,认定中心将退回至个人,请申报人员密切留意“个人中心”-“认定查询”模块,及时确认申报情况或在审核结束时间内修改提交复审(个人复审仍先提交至用人单位复审通过后提交至认定中心),并关注后续流程。
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认定还设综合评审环节,综合评审采取评审专家组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材料、现场评分的形式进行。其中,高级技师须先进行论文答辩。
评审专家组不少于3人,专家应具备高级考评员资格。评审专家由认定中心在评审专家库中指派。报考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方可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论文答辩。评审专家依据申报高级技师技能人员提交的论文及现场答辩情况,给报考人员评分填入《高级技师论文答辩评分表》。其中:论文内容评分占论文答辩总成绩的40%、答辩情况占60%。总评平均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业绩评审。
注:技师综合评审不设论文答辩环节。
业绩评审。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认定的人员应对照《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评分表》的评分标准及评分说明,自主撰写在取得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至今期间的《技能工作业绩综述》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提交至认定中心审核。
评审专家通过听取报考人员情况介绍、审阅业绩材料,对报考人员综合情况进行评价并打分,填写《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评分表》,综合评审成绩获得平均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综合评定。评审专家根据理论考核、实操考核、综合评审的分数结果,确定其技能认定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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