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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申请港口用工市场资质有关流程
1.提出书面申请
(1)书面申请内容
新申请企业向劳务中心提出申办业务承包资质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但不限于: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本机构、股东方基本情况、组织架构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人员情况(主要工种情况、年龄结构情况)及主要来源、港外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拟在天津港劳务市场内开展的业务。
原则上不允许新申请资质企业直接申报一类资质。
(2)书面申请格式要求
书面申请标题为“关于申办天津港劳务外包业务承包公司资质的申请”;抬头为“天津港劳务中心”;申请单位加盖公司公章。
2.填写申请表
新申请企业需将公司基本情况、人员情况、信用情况等信息在《天津港口劳务业务承包资质申请表》(见左侧“下载链接”导航栏)中如实填写。表格内容均需电脑输入,并承诺所递交材料真实有效,加盖公司公章。
3.提交审核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架构图及对应的管理人员职务设置、公司章程、人事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文件。
(2)企业法人、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劳动合同书)、身份证明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社保经办机构盖章文件或社保网信息现场核验)以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所属当地派出所盖章)。
(3)公司在滨海新区范围内的办公用房租房合同及产权证明。
(4)员工劳动关系、薪酬及劳务派遣的有关记录。其中,申报船员派遣业务承包资质的企业,按要求A提交申报材料;其他申报企业按照要求B提交申报材料。
A.提供公司在申报之日前12个月内的船员劳务派遣合同及船员工资打卡明细。
B.申报二类资质的企业,需提供申报之日前六个月的员工社保缴费证明(社险机构盖章)及社险钥匙盘;申报三类资质的企业, 需提供申报之日前三个月的员工社保缴费证明(社险机构盖章)及社险钥匙盘。
(5)税务机关确认的上一年度企业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表。
(6)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公司前三年经营情况的财务审计报告。
(7)上级党组织的批复文件、公司上级党组织的评价记录及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的证明材料。
(8)与资质申请相关的业务承包合同或派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