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提档(含退档)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 2023-09-11

(一)申请材料

1、个人提档

(1)提档函(如档案接收方为存档机构,应盖存档机构章或档案专用章,对方应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如档案接收单位为企业,应盖党委章)。

(2)原单位同意档案转出的函(人事部门盖章)。

(3)提档人身份证原件。

(4)若委托提档,需提供本人及提档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2、单位提档

(1)单位出具的提档函(集团本部及二级企业需人事部门盖章;集团本部及二级企业以外的单位,需由党委或具备存档资质的机构盖章)。

(2)提档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1、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核提档函、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个人姓名、单位名称应与提档函表述一致。

2、提档人在提档函、《调出档案登记表》和档案材料目录上分别签字。

3、档案室工作人员将提档函、档案材料目录和办理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装订保存。

4、档案室工作人员从库房提取档案,打好封条并盖骑缝章。

5、档案室工作人员开具《档案转递单》,将档案材料密封交给提档人。也可通过机要寄送的方式寄出档案。

6、档案室工作人员将调出档案的信息在档案系统中做好出库登记。